尊敬的解放商用車用戶須知
尊敬的解放商用車用戶:
一汽集團公司解放商用汽車“保用”服務規定:
1、自購車之日起,中型系列汽油車在18個月以內(自卸車除外),且行駛里程不超過5萬公里(以先到為準),廠家實行質量保修;
2、自購車之日起,柴油車發動機在18個月以內(自卸車除外),且行使里程不超過15萬公里(以先到為準),廠家實行質量保修;道依茨發動機在18個月以內,且行駛里程不超過20萬公里(以先到為準),廠家實行質量保修。
3、自購車之日起,載貨車、牽引車、箱式車除柴油發動機外的其他部分和其變型車,在18個月以內,且行駛里程不超過5萬公里(以先到為準),廠家實行質量保修。
4、自購車之日起,自卸車在6個月以內,且行駛里程不超過3萬公里(以先到為準),廠家實行質量保修。
符合上述規定的汽車及零部件(不包括易損件及定期更換件),如果確屬因產品設計、制造、裝配、材料等質量缺陷而引發故障,一汽解放商用車服務站依照<解放商用汽車保用標準>實行質量保修,您可參考本手冊中的《保用標準一覽表》,質量保修標準的最終解釋權歸一汽解放汽車銷售公司服務管理部。
如果您所光臨的一汽解放商用車服務站不能為您解決所遇到的困難,您可以撥打一汽客戶關系中心熱線電話(0431—87666666)與我公司直接聯系,您一定會得到滿意的答復。
祝您駕駛愉快!
************汽車集團公司